考生进入报名程序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一、考试信息
二、报名方式以及流程
个人报考流程图:
具体请参见:个人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个人在线汇款操作流程
集体报考流程图:
具体请参见:集体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三、邮局汇款须知
四、在线汇款须知
五、信息修改
六、发票申请
七、准考证信息
八、退款
九、免责条款
1、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等五个城市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城市进行考试。
2、考试科目
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
考生可同时报考以上两个科目。
3、报名汇款时间
报名从2008年3月6日开始,至2008年3月13日结束。
汇款从2008年3月6日开始,至2008年3月15日结束,考生汇款时间以邮局的邮戳为准。
此次考试个人考生可使用在线支付方式。在线支付从2008年3月6日开始,至2008年3月13日结束。
4、考试日期
2008年4月19日-2008年4月20日(具体的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
5、准考证打印日期
准考证将于2008年4月14日-2008年4月20日开放打印,届时报考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
考证。
6、考试时长
单科考试时长均为100分钟。
7、考试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生通过计算机进行答题。
8、考试题型
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1、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分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
(1)
个人报名
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
集体报名
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2、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

具体请参见:个人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个人在线汇款操作流程
(2)集体报名

具体请参见:集体邮局汇款操作流程
3、报考帐号说明
(1)
个人或集体上网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正确、真实、有效,如由于填报信息、联系方式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等后果由填报人自负。
(2)
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帐号和密码。“报考帐号和密码”是考生报名时登录网站和考试时登录考试系统的唯一标识。
(3)
考生如忘记报考帐号或密码,可以至报名网站首页,按照页面提示取回自己的帐号或密码。
(4)
如有疑问请拨打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1、邮局汇款汇到考试机构ATA公司的考试报名缴款专用客户号
(邮编:100010,收款人:ATA期货考试,汇款方式:商务汇款,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该商户客户号是本次期货考试邮局支付方式唯一接受报名款项的地方,邮局可接受支票付款进行邮汇。除此之外,不接受其它任何缴费方式,如异地电汇、上门缴款等。请务必在汇款时正确填写收款人邮编:100010,商户客户号:110000343
2、汇款单必须严格按照汇款单样本填写,汇款附言栏必须且只能填写考生自己或集体的报考帐号,凡没有填写报考帐号或者填报有误的,一律报名无效,考试费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退款手续费将从汇款金额中自动扣除。由于汇款人信息错误导致邮局无法退款或退款过程延长造成考生报名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务必使用商务汇款方式,其余汇款方式不予受理。商务汇款考生无法自己申请退汇和改汇。

3、考生应根据所报科目的具体金额汇款,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不含教材费,邮费需考生自己另付)。
4、如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如将不足金额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3月15日,以汇出邮戳为准)之前补汇出,则报名有效,超过此日期再汇不予处理。如到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5、 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帐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并在汇款单附言中填写集体报考帐号,如附言栏填写集体中某个考生的个人帐号则此笔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款项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还。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一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考生可在2008年3月13日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考网站,对考生档案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所选考试地点及报考科目进行修改和删除。
六、发票申请
集体:
以集体方式报名的单位,不需要申请发票。考试结束后协会将统一为以集体报名的单位邮寄发票,所以请集体考生在填写集体信息时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个人:
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08年3月13日)之前,使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后在首页进行发票申请,申请时,请一定要填写真实有效的地址。协会将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申请发票时填写的地址为所有申请发票的个人统一邮寄发票。其它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将考生信息、报考情况、发票邮寄地址传真至中国期货业协会,传真号码为010-88087060。也可直接到中国期货业协会办理,过期无效。
考生可于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20日在考试网页查询和打印准考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科目、准考证号、考场具体地点、考试时间等)。请检查并且确认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认无误后,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拨打ATA客服热线: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
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
九、
免责条款
1、填报个人信息应仔细核对后提交,确保真实有效,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退款或发票无法正常到达,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国期货业协会
2008年3月6日